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前不久专门研究制定了《加快船员队伍发展的十大措施》,并已正式发布实施。根据《措施》,船员电子政务将逐步推行,2009年初开始在全国实施海船船员业务网上申报和计算机远程考试。根据“两淡化、两强化”(淡化学历要求、强化资历要求,淡化理论考试、强化实操考试)的总体要求,将建立船长、航运公司参与的船员适任综合考评机制、高级船员任职见习机制,自2008年6月1日起,在5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海船的最低安全配员增设驾驶员助理和轮机员助理岗位。上述船舶换发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从9月1日起,海事管理机构在对船舶实施安全检查时,将严格检查驾驶员助理和轮机员助理的配备情况。驾驶员助理和轮机员助理由持有相应等级适任证书的船员或者通过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和评估人员担任。在今年4月1日以后通过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和评估的人员,在船实习的12个月中应担任驾驶员助理或者轮机员助理不少于6个月,方可核发适任证书。此外,高级船员的学历要求和航海院校在校学生的考试模式也将进行调整。三副、三管轮晋升二副、二管轮的海上资历要求将从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