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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11、 项目: 船舶临时国籍证书签发
标准: 1000净吨以下船舶200元,1000净吨及以上船舶400元
国籍证书费工本费:正本100元,副本每本25元
依据: 《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1号)
12、 项目: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
标准: 国际航线船舶申领或者重新申领的,收核发证书费l00元;国内航线船和航行港澳航线500总吨以下船舶申领或者重新申领的,收核发证书费50元
依据: 《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1号)
13、 项目: 《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签发
标准: 证书工本费55元
依据:
14、 项目: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签发
标准: 理论考试费450元/人,评估考试费450元/人,补考减半;证书工本费10元/本
依据: 《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15、 项目: 《船员服务簿》签发
标准: 证书工本费10元/本
依据: 《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16、 项目: 海船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
标准: 考试费80元/人,评估费80元/人,补考减半;证书工本费10元/本
依据: 《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17、 项目: 《引航员适任证书》签发
标准: 考试费450元/人;证书工本费10元/本
依据: 《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18、 项目: 《海员证》签发
标准: 证书费50元/本,1个工作日办结加收加急费40元/本,2个工作日办结加收加急费25元/本
依据: 《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19、 项目: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标准: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正本每本50元,副本每本10元
依据: 关于我国已接受《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通知(交通部、交港监字[1980]334号)
20、 项目: 《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签发
标准: 《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证书费100元/份
依据: 《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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